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信息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出版物印刷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电影发行;电视剧发行;出版物零售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影视录放设备制造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软件开发;网络设备销售;网络技术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