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,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电子竞技体育赛事策划;从事电子科技、计算机、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企业管理策划;会展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;演出经纪;文化艺术交流策划;动漫设计;创意服务;批发、零售日用百货、服装、办公用品、礼品,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,化妆品批发,化妆品零售,会议及展览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广告制作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文艺创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