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紧急救援服务;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;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;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;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;规划设计管理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;潜水救捞装备销售;环保咨询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地理遥感信息服务;地震服务;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