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电影摄制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技术推广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电子产品销售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文艺创作;摄影扩印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