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咨询策划服务;版权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自然遗迹保护管理;个人商务服务;贸易经纪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品牌管理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