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创业投资(限投资未上市企业);住房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土地使用权租赁;土地整治服务;土地调查评估服务;房屋拆迁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消防技术服务;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工业设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法律咨询(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);旧货销售;寄卖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