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广告制作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