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通信设备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文艺创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发布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互联网安全服务;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版权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