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隶属企业法人的委托,在隶属企业法人的资质范围内从事:市政公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建筑施工劳务分包、环保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建筑物拆除工程、管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机电工程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公路路面工程、公路路基工程、公路交通工程、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、特种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机械机电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