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包装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翻译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文件、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;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