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软件开发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个人商务服务;文艺创作;礼仪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