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服务;托儿所服务(仅限不足3岁幼儿的看护);销售食品、乐器、玩具、服装、图书、文具用品、家庭用品、建材(不含砂石)、家用电器、照相器材、工艺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活动服务;婚姻服务;养老院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体育表演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旅游管理服务;健身休闲服务(不含弩射);礼仪庆典服务;摄影服务;市场调查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(不含气球广告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