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设计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平面设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办公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打字复印;文艺创作;礼仪服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办公用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