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子出版物复制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文设计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娱乐性展览;企业管理咨询;婚庆礼仪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礼仪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服装服饰出租;服装服饰零售;电影摄制服务;珠宝首饰零售;鞋帽零售;箱包销售;玩具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