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服装服饰出租;企业形象策划;婚庆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平面设计;礼仪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灯具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乐器零售;礼品花卉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办公用品销售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赛事策划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建筑材料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建设工程施工;施工专业作业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