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文化业、教育业、高科技术项目、能源业、环保业、医药业、农业的投资及管理(不得从事具体经营,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);创业投资管理(不含公募基金。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、投资金融衍生品;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);投资兴办实业、物业投资及管理(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)【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、吸收公众存款、发放贷款;不得从事证券、期货类投资;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;不得经营金融产品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】;新型材料的投资生产与加工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