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网络文化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经营范围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娱乐性展览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互联网安全服务;物联网应用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网络设备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