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设备销售;互联网设备销售;互联网安全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数字技术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文具用品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