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传媒技术研发、推广服务;文化艺术交流服务;舞台表演宣传服务;影视策划咨询、企业形象策划、礼仪庆典、展览展示、摄影服务、企业管理咨询(不得从事融资、项目策划、财务顾问、基金管理、财产托管、受托投资等活动);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;平面设计;制作、代理国内广告业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数码产品、服装鞋帽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办公用品、工艺品、礼品、玩具、日用百货(不含危险日用品)、家用电器、五金交电、箱包、眼镜、汽车配件、装饰材料(不含油漆)、农副产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