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礼仪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娱乐性展览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照明器具销售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;电子专用设备销售;电子专用材料销售;企业形象策划;计算机系统服务;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