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个人商务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艺创作;摄影扩印服务;规划设计管理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办公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软件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