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演出经纪;互联网上网服务;歌舞娱乐活动;游艺娱乐活动;网络文化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广告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