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服装服饰出租;服装服饰零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柜台、摊位出租;广告发布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