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设计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礼仪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;招生辅助服务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艺术考级活动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