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护青龙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,为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和旅游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服务。负责全县旅游、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市场等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全县旅游、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市场等文化市场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受理和督办全县旅游、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市场等文化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,承办旅游市场“诉转案”工作;负责对全县旅游、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市场等文化领域的巡查督导工作;组织或指导全县旅游旺季、重要节日、重大活动、重点区域的旅游、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市场等文化领域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行动;承担“扫黄打非”有关工作任务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