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音像制品出租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办公设备销售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纸制品销售;日用品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软件开发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体育赛事策划;工程管理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;旅游业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