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软件开发;图文设计制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扩印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企业形象策划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