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咨询策划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包装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翻译服务;礼仪服务;版权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品牌管理;摄影扩印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广告制作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