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品牌管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外包服务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软件开发;企业管理咨询;计算机系统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电子产品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玩具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