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;互联网数据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电影制片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平面设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