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婚庆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文具用品零售;品牌管理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(演出经纪除外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演出场所经营,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文艺表演团体除外);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***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