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金属结构制造;金属材料销售;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;有色金属压延加工;门窗制造加工;金属切削加工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玻璃制造;技术玻璃制品制造;技术玻璃制品销售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;门窗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金属结构销售;有色金属合金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保温材料销售;防腐材料销售;轻质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雨棚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除核电站建设经营、民用机场建设);建设工程施工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设工程设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