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门窗制造加工;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;建筑装饰、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;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;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、维修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;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家用电器安装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塑料制品销售;金属工具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