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经营项目:安防系统设备销售及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维修;承接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、标识、护栏的安装;智能化停车场系统、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;钢结构产品制作;室内外装饰装潢;销售:计算机耗材,空调设备,厨房用品,通讯设备,消防器材,音响器材,通风设备,电器化教学系统器材,五金交电,普通化工产品,日用百货,酒店IC卡电子门锁。※※许可经营项目:(无)。※※※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