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水利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钢结构工程,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,建筑装修工程,园林绿化工程,环保工程、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;通讯传输设施的设计与施工;建筑物拆迁;工程监理;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与服务;水能勘测;信息采集产品的开发与研究;安防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及维护;土地开发整理、复垦开发;销售:安防产品、电子通讯产品及仪器仪表、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