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其他未列明建筑业(行业类别);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设计;消防设施工程施工;公路工程监理;环保咨询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;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;对外承包工程;畜禽粪污处理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雨水、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;电力设施承装、承修、承试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;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;水污染治理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大气污染治理;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固体废物治理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;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;光污染治理服务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;室内空气污染治理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