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对外承包工程;建筑材料销售;消防器材销售;工程造价咨询业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市政设施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机械设备销售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工程管理服务;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装卸搬运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销售代理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物业管理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