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程勘察专业类(岩土工程)、工程勘察专业类(水文地质勘察、工程测量);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;环保工程施工;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、设计、施工;测绘(地理信息系统工程、工程测量、不动产测绘);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;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;工程勘察劳务类(工程钻探、凿井);水利水电工程施工。(以上范围均凭资质证书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