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保安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安防设备销售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物业管理;安全咨询服务;信息安全设备销售;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物业服务评估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城市绿化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家政服务;停车场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