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剧本娱乐活动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租借道具活动;个人商务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