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节能管理服务;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;新材料技术研发;烘炉、熔炉及电炉销售;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;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;木炭、薪柴销售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合成材料销售;日用品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