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、水利和港口航道工程、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道路工程、水电安装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绿化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管道工程(不含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生产、储存危险化学品(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)建设项目)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机场场道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装修装饰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园林工程、河湖整治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消防工程(不含消防技术服务)、防火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(特种设备除外)、路桥工程、隧道工程、电缆桥架安装工程(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)、通讯工程、边坡防护工程的施工;房屋拆除服务(不含爆破工程);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;环境保护监测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