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餐饮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竹制品销售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;谷物销售;食用农产品批发;新鲜水果批发;文具用品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玩具销售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供应链管理服务;物业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