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经营项目是: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(不含金融信息服务);以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管理(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限制项目);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限制项目)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(不含限制项目)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许可经营项目是:财务管理咨询。接受合法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(不含金融业务、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)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