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软件开发、软件服务、软件零售、软件技术推广服务;多媒体设计服务;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各类广告;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;网络技术的研究;开发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;网络安全信息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商品零售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(大型活动指晚会、运动会、庆典、艺术和模特大赛、艺术节、电影节及公益演出、展览,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企业管理服务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);市场营销策划服务;文艺类演出、比赛及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;文化推广、文化传播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艺术咨询服务;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