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物业管理;土地使用权租赁;房屋拆迁服务;房地产咨询;住房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;对外承包工程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家政服务;洗染服务;消防技术服务;停车场服务;餐饮管理;酒店管理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代驾服务;互联网安全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烟草制品零售;酒类经营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