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程管理服务;招投标代理服务;采购代理服务;政府采购代理服务;档案整理服务;工程造价咨询业务;园区管理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防洪除涝设施管理;物业管理;物业服务评估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销售代理;办公设备租赁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土石方工程施工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