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招投标代理服务;社会稳定风险评估;节能管理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办公设备租赁服务;城市绿化管理;规划设计管理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工程管理服务;大气污染治理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水污染治理;固体废物治理;采购代理服务;环保咨询服务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