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公路交通工程(公路安全设施)、消防设施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公路交通工程(公路机电工程分项)、环保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公路路面工程、公路路基工程、特种工程(结构补强)专业承包;施工劳务;公路工程施工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;交通设施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通信工程、道路养护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交通设施、标识标牌的销售;安防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维护;声屏障产品的生产及加工、安装;机械设备租赁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