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;烘炉、熔炉及电炉销售;烘炉、熔炉及电炉制造;农业机械制造;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、维修;软件开发;软件销售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物联网技术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;生物质燃料加工;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